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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清年制款 據(jù)《浮梁縣志》記載,康熙十六年,浮粱縣知縣張齊仲下令禁止景德鎮(zhèn)各個窯場在瓷器上書寫康熙紀年作為款識。
由于這種歷史背景,康熙年間的景德鎮(zhèn)瓷器署款方式才會“百花齊放”,“大清年制”款即是其中的一種表現(xiàn)手法。
同治、光緒年間,肅順獨攬宮廷大權時,瓷器底款也一度署“大清年制”字樣。
康熙年間的“大清年制”款,雄渾剛勁。同治、光緒年間的“大清年制”款,則飄滑無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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